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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普通本科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30    点击: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普通本科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通知

鲁教高字〔2022〕4 号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育人主渠道作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在全省普通本科高校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将课堂教学改革作为人才培养质量的突破口,将全过程学业评价作为课堂教学改革的抓手,试点先行,循序渐进,统筹推动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评价、教学管理和现代教学技术应用等一体化改革,实现教学模式从注重知识传授的“以教为中心”到“知识+思维方式+想象力”并重的“以学为中心”的转变,培养方式“灌输式”到探究式、个性化的转变,学业评价从死记硬背、“期末一考定成绩”到独立思考、“全过程学业评价”和“非标准答案考试”的转变,学生行为从被动学习、“考试型”学习到主动学习、“创新型”学习的转变,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培养基础知识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堪当大任的高素质人才。

二、试点范围

2022 年秋季学期起,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覆盖专业、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的核心(主干)课程,以及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全部启动课堂教学改革。到 2024 年底,全省高校所有专业的核心(主干)课程,力争实现课堂教学改革全覆盖。

三、试点内容

(一)改进学业评价方式,推行全过程学业评价。改革期末一次考试评价的方式,推行全过程学业评价,科学合理测评学生学习效果。

1. 打破“一考定成绩”考核方式。课程学习成绩至少由三部分构成:平时考核(包括课堂表现、随堂测试、课后作业等)、单元测试(含期中考试,考核形式包括知识测验、主题论文、调研报告等)、期末考试等。原则上期末考试成绩权重不超过 50%,单元测试次数根据学分情况和教学内容合理确定,一般每门课程每学期4次左右。平时成绩和单元测试成绩应有明确的赋分标准,且具有足够的区分度,不能流于形式。

2. 推行“非标准答案”考核方式。根据课程内容和教学需要,可采取标准答案与非标准答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支持学校积极通过创新小论文、开放课题、案例分析等方式,探索开放式命题、创作型考试的“非标准答案”考核方式,重点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构建高效课堂。紧紧抓住课堂教学主战场,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打造“高阶学习”课堂。

1. 优化课堂教学内容。以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为目标,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避免照本宣科,一本教材讲到底,鼓励教师开发活页式教材,及时将前沿成果、现实案例等有机融入课堂教学。针对不同学生特点,鼓励教师选取不同教学内容开展教学,努力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教学服务。

2. 改革课堂教学方法。鼓励教师打破死板、单一的课堂讲授式、灌输式教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用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TBL(基于团队的教学方法)、PBL(基于问题的教学方法)等灵活先进的教学方法,进行启发式讲授、互动式交流、探究式讨论,做到教学相长。

(三)完善课堂教学管理,确保改革成效。科学设计学业评价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价管理机制,稳妥推进,务求实效。

1. 完善全过程学业评价制度。课程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要根据课程特点,组织授课教师研究制定科学严谨的全过程学业评价大纲,明确课程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核规程等,经所在院系论证通过后实施,并于开课前向授课学生传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和学生提出的建议,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确保全过程学业评价结果的准确和公平。

2. 健全课堂教学管理机制。学校、院(系)要加强课堂教学改革研究,建立和完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管理机制,落实对教师和学生的激励措施。学校要制定课堂教学质量标准,组建督导队伍,指导院(系)实施课堂教学改革;院(系)要落实课堂教学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和课程教学团队,加强对教师教学行为的日常监督,确保课堂教学改革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高校要把课堂教学改革作为当前教育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要专门研究部署,改革成效纳入年度考核重点工作定期调度考核。学校要成立由校长牵头,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课堂教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改革任务落地实施。承担改革任务的院(系),要成立由单位负责人牵头、专家教授等参与的改革专班,必要时可邀请学生参与,具体实施课堂教学改革工作。

(二)完善支持政策。

各高校要研究出台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特别要落实好教师激励、学生评价、经费保障、质量管控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努力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我厅将加强指导督办,将改革成效作为学校年度考核、“双高”建设绩效考核、学科专业动态监测、资源配置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每年评选一定数量省级优秀示范课堂,适时组织开展典型案例评选,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改革成功经验。

(三)广泛宣传动员。

各高校要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组织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把课堂教学改革的意义、方案、举措等,面向全校师生广泛宣传动员,让学生真正认同课堂教学改革特别是全过程学业评价对自身能力培养和未来发展的重要作用,让教师充分认可改革的目标、方向和任务。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力争在全校形成认同改革、支持改革、自觉改革的良好氛围,把课堂教学改革工作落地落实。 

 

山东省教育厅

2022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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